[3.4.14] 太9:2;18:18 钥匙权的性质和价值
教会所具有的钥匙权,在三种认罪中的角色运用如下:(1)教会全体严肃地承认所犯的过错,并求神赦免;(2)个人因显著的罪行是公开犯罪,见证自己悔改了;(3)个人因良心不安需要牧师辅导,而向他表白自己的软弱。解除过犯的方法在这三种情况是不同的。解除过犯是为使良心获得平安,然而主要目的是要消除仇恨,使弟兄们重新复 和,用和平彼此联络(弗4:3)。
我们不可轻忽上述“认罪”带来的益处,如此使我们更乐意认自己的罪。当整个教会站在神的审判台前,承认自己的罪,唯独投靠神的怜悯时,若有肩负和好使命的基督使者(牧师)在场,根据圣经宣告我们的罪得赦免,这是非同小可的安慰(林后5:20)。若牧师行公义、有 秩序、敬畏地执行这使命,就证明“钥匙权”是有益的,值得推荐的。
有人曾因犯罪与教会隔绝,蒙赦免后就恢复与众弟兄的合一。他被基督设立的牧者,在教会中公开宣告赦罪,因为他们获得授权“你们在地上所赦免的,在天上也先蒙赦免了”(约20:23;太18:18),这是何等的益处。有人需要藉着辅导来胜过软弱,寻求私下认罪而得 释放,这私下辅导所带给他的,也是有效有益。有些信徒听到向全体会众传讲的赦罪应许时,仍然有怀疑,不确知自己的罪是否得赦免,心里不安。当他向牧师敞开自己心中隐私时,从牧师听到福音信息,针对他的需要,提醒他福音书中主基督的话“放心吧!你的罪赦免了”(太9:2),他的心得到确证,就从忧虑中得释放,脱离从前所折磨他的痛苦。
论到教会的钥匙权时,我们总要谨慎,免得我们幻想某种在福音传扬之外的权柄。在后面论到教会的治理时,我们将更详尽解释。基督所交付教会任何捆绑或释放的权柄,都是紧系于圣道。在行使教会的钥匙权时,更是要根据圣经,因为钥匙权完全在于圣道,藉着神所按立的牧者宣讲,将恩惠的福音公开与私下的印记在信徒心中(徒20:24,32)。真正的赦罪,是惟有藉着传讲圣道而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