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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nungan

8月12日[3.4.38-39] 太1234;2313-15 天主教“补罪论”腐化早期教父之教训

[3.4.38-39] 太12:34;23:13-15 天主教“补罪论”腐化早期教父之教训

        早期教会神学家对认罪补罪的解释无足轻重。因几乎所有留传至今的神学著作,在这方面的解释若非错误,就是过于草率。然而,他们尚不至于像天主教中世纪创新的“补罪论”,之如此鲁莽愚昧。屈梭多模说:“人在哪里切求神的怜悯,神就在那里不究察人的罪;人在哪里恳求怜悯,神就在那里不施行审判;人在哪里寻求怜悯,神就在那里不刑罚人;哪里有怜悯,那里就没有究察;哪里有怜悯,祈求就蒙赦免”。无论人如何扭曲这些话,所教导的绝不可能同意经院哲学家的补罪论。
        早期教会著作《论教会的教义》记述:“悔改的补罪是要帮助当事人戒除犯罪的诱因,这并非给人开一门路,依从自己想法来赎罪债”。这清楚显示:“补罪是为了补偿所犯的罪”的说法,在当时是被大家嘲笑的,因为他们将所有的补罪,小心谨慎用来禁戒继续犯罪而已。屈梭多模教导说:神向我们所要的,就是在他面前流泪承认我们的过犯。这类的论述在他和其他教父著作中经常出现。
        奥古斯丁说:基督的身体是真正与惟一的赎罪祭,不只是为了洗礼中所除净的那些罪,也是为了后来因我们软弱而趁虚而入的罪。因这缘故,全体教会天天呼求:“免我们的债”(太6:12);这些罪债得蒙 赦免,都是藉着基督一次永远的献祭。
        早期教会中所谓“补罪”,不是当事人为了付给神的赎价,乃是所作的公开见证;使得这些被宣判开除教籍的人,在被接纳回到教会团契时,藉此向教会保证他们已经悔改。因为当时教会强制要求那些悔改的人,以禁食和尽其他本分,来证明他们真正全心恨恶从前的犯罪生活,从记录中删除他们从前的恶行。如此,他们是在向教会而非向神行“补罪礼”。奥古斯丁在《教义手册》中表达相同的教导。中世纪所使用的认罪和补罪礼,源自这早期的仪式。然而,中世纪天主教败坏了早期教会的仪式,真是邪恶的子孙,毒蛇的种类(太3:7;12:34),原来仪式好的一面已经荡然无存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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