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3.5.10b] 罗14:23;启14:13 不可以古人的遗传,废弃神的诫命
信徒一举一动都当出于确实的信心,是保罗的教导“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”(罗14:23),在祷告上更须出于确信。古代“为死人祷告”传统,另有原因:他们在悲伤中寻求安慰;对他们而言,若没在神面前表现对死人的爱,是不人道的。根据经验,人性软弱倾向如此情感。
古时也有一风俗,如火把般燃烧着人心。我们知道,所有外邦人,在每时代中,都有为死人举行仪式,每年也有为亡灵的洁净礼。虽然撒但藉这诡计欺哄愚昧人,但它的欺哄却是利用人心所知的正确道理:死亡并非消灭,乃从今世过渡到另一阶段。就连这极端迷信,在神的审判台前也定了外邦人的罪,因他们忽视自己所宣称相信的来世。因此,信徒以为若不为死人举行某些仪式是可耻的;因将视他们不存在,这连亵渎神的外邦人都不如。因而兴起愚昧作法,开始为死人祷告的恶习。
他们认为自己若犹豫不参加葬礼仪式、宴会聚集及供奉,就被人认为是极大羞耻。而这出自恶性竞争的作法,变本加厉不断增加新的仪式,最后罗马教皇为表示自己是何等神圣,何等愿意帮助在炼狱中的亡灵,就大力鼓吹为死人祷告。然而,圣经带给我们的平安,是远远超过此表演做作的仪式;惟有神的话带给我们真实且最完美的安慰:“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!”,原因是:“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(启14:13)。我们不应当感情用事,放纵情感在教会中设立腐败的祷告方式。
任何稍有智慧的人都知道,古时教父允许此恶习存在,是因为公众传统和共同愚昧的缘故。我们承认教父自己在这事上也陷入错误。因人若一不留心的盲从,常失去正确的判断。当你阅读这些古时神学家的作品,就会发现他们推荐为死人祷告,是何等犹疑不决。例如奥古斯丁在他的《忏悔录》中说,他的母亲莫尼加临死前恳求他,在她死后于教会圣坛举行的仪式中为她祷告。这是一位老妇人的要求,而她的儿子就照着遵行,并未按照圣经准则来判断;他乃是根据其天然情感,希望博得别人认同他的孝顺。真令人遗憾,这不应效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