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第十九章 神的儿子– 3】9/1《 认 识 神 – 巴刻 著 》
三.
有关得名分的第二点是:整个基督徒生活要凭此才能明白。
儿子地位必须是每时每刻管理一切的思想——可称之为“正规的类目”( normative category)。这是它本质必然的后果;另外主耶稣所有关于做门徒的教训,都借用这些话说出来,这也大大证实这一点。
耶稣如何常常想到自己是独一无二的神子,显然他也如何常常想到他的门徒也是天父的儿女,和他同属个神圣的家庭。在他工作的早期,就听到他说:“凡遵行神旨意的人,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。」”(可三35)有两位福音书的作者记载,他复活后如何称门徒为他的弟兄。“妇女们……跑去要报给他的门徒,忽然耶稣遇见他们(妇女)……对他们说,不要害怕,你们去告诉我的弟兄,叫他们往加利利去,在那里必见我。”(太廿八8等节)“你往我弟兄那里去,告诉他们说,我要升上去,见我的父,也是你们的父,见我的神,也是你们的神。抹大拉的马利亚就去告诉门徒说……主对他说的这话……”(约二十17等节)希伯来书的作者向我们保证说,主耶稣把一切为他死而使他做他门徒的人,都看为他的弟兄。“所以他称他们为弟兄,也不以为耻,说,我要将你的名,传与我的弟兄,在会中我要颂扬你……又说,看哪,我与神所给我的儿女”(来二ll等节)。我们进入神的家的时候,我们的创造者是我们的父亲,我们的救赎主是我们的弟兄。
耶稣对他自己特有的儿子名分的认识,如何管理他自己在地上的生活,他同样要求我们对所得儿子名分的认识,也如何操纵我们的生活。这要求在他的教训中三番四次的出现,但没有比登山宝训说得更清楚。这讲章常被称为神国度的宪章,但同样可称为皇室的家法,因为这讲章论到一切有关基督徒顺服的主题,基础就是门徒有神儿子名分这个概念。这是值得详细讨论的,特别是这一点在解经上甚少得到应有的重视。
首先,得名分在登山宝训中是基督徒行为的基础。常有人说,这宝训教导基督徒行为,非藉颁布一套完整的规矩和详细的定论,要人像机器一样精确的遵守,乃用广泛普通的方法,标示出基督徙必须用以导航的精神、方向、目标、原则、和理想。常有人说,这是一套有责任感的自由的伦理学,和主耶稣时代犹太律法师和文士那种当作商品买卖的教训大不相同。更少受人注意的是:这正是父母们常常要给孩子们的德行教训——坚实的、富想像力的、用特殊事例提引普遍原则,每时每刻使孩子欣赏并分享父母自己的态度和人生观。这讲章何以有此本质并不难明:因为它其实是给一个家庭——神家——的训言。这基本定向,在主所申述三大概括性的行为原则中可见:
第一个原则是效法天父。“只是我告诉你们,要爱你们的仇敌……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……所以你们要完全,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。”(太五44等节,48)儿女必须在行为上显出家庭的形像。耶稣是在此申明“你们要圣洁,像我圣洁一样”——且用家庭的讲法来申明。
第二个原则是荣耀天父。“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,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,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。”(五16)儿女们以父亲为荣,并要别人也同样看见他是多么美好,也小心自己的行为,在众人面前给父亲带来光采;这是好的。耶稣说,同样,基督徒在人前的行为,必须为天上的父带来颂赞。他们必须经常关心的,是主教导他们在祈求一切之先所说的那句话:“我们在人上的父,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。”(六9)
第三个原则是取悦天父。在六章1至18节,耶稣详论信神的人必须是专一讨神喜悦的人,他所说的原则是:“你们要小心,不可将善事行在人的面前,故意叫他们看见,若是这样,就不能得你们天父的赏赐了。”(六1)所谓“赏赐”,当然不是金钱的利益——这将会是家庭内的赏赐,正如父母给那些特别努力取悦他们的儿女一种额外的爱的表示,以使他们惊喜。主应许赏赐的目的(4,6,18节),不是要我们想到工作的酬价或礼尚往来,却只是提醒我们,天父会注意我们,而当我们专心致意取悦他的时候,他会特别表示欢喜。
其次,得名分在登山宝训中是基督徒祷告的基础。“所以你们祷告,要这样说,我们在天上的父……”(六9)。正如耶稣向神祷告的时候常常称他为父(“阿爸”在亚蔺文〔Aramaic〕是亲切的家庭用字),他的门徒也必须如此。耶稣能够向天父说“你已经听我”(约十一41),他要门徒知道,作为神认养的儿女,神也听他们。天父的儿女是常常可亲近他的,他不会忙到不听他们所要说的。这是基督徒祷告的基础。
根据登山宝训,有两件事与此有关。第一不可以为祷告是无人格的或机械的,是向某人施压力以免受忽视的一种伎俩。“你们祷告,不可像外邦人,用许多重复话,他们以为话多了必蒙垂听。你们不可效法他们,因为你们没有祈求之先,你们所需要的,你们的父早已知道了。”(太六7等节) 第二,祷告可以是自由而且大胆。我们可以不必犹豫的效法小孩子的天真无邪,不怕向父母什么都要,因为他知道他可以全然倚赖他父母的爱。“你们祈求,就给你们……凡祈求的,就得着……你们虽然不好,尚且知道拿好东西给儿女,何况你们在天上的父,岂不更把好东西给求他的人么?”(七7——11)
诚然,我们在天上的父并不常常答应他儿女所提出的祈求。有时我们求错了!神的特权是给好东西,给我们所需要的;如我们因不智,祈求一些不属于这类的东西,神就会像任何一个好家长一样,有权说:“不,这个不行;它对你没有好处——要这个吧。”好父母永不会只漠视兄女的要求,或只会罔顾他们需要的感觉;神也不会如此。但他常常给我们应该祈求的东西,而不只给我们实际所求的。保罗求主耶稣慈仁地除去他肉体中的刺,主却慈仁地回答说要保留它,却加强保罗的力量去忍受它(林后十二 7等节)。知者莫若主!——一如果因为保罗的祷告得到如此答覆,而说它根本没受答覆,就大错特错了。对于所谓“不蒙祷告的问题”,这里可提供不少亮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