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3.11.11b] 出33:19;羅4:14稱義與成聖不同
「唯獨因信基督而全然稱義」的聖經真理,帶給我們救恩的確據,使我們能坦然無懼的求告神,得著心裏的平安和屬靈的喜樂。保羅說信徒承受產業並非本乎律法,乃是本乎應許(加3:18),就是完全出於 恩典。因為稱義若是根據遵行律法,若是靠行為才能稱義,則「信就歸於虛空」(羅4:14)。假如稱義必須靠行為,則信心開始搖搖欲墜;甚至連最聖潔之人的行為,也是完全靠不住的。
稱義和成聖不能混為一談,因為我們被稱義,是完全的稱義;而我們的成聖,在今生是不可能完全的。保羅清楚區分稱義與成聖是不同 的。保羅提到自己成聖過程的掙扎時,深知自己裏頭仍有罪惡,哀慟的說:「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」(羅7:24)。然而當他投靠主基督的義,就是唯獨根據神的憐憫而來的義,他就立刻榮耀地得勝,勝過生與死、逼迫與飢餓、刀劍和一切其他的災難。「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?有神稱他們為義了」(羅8:33)。我們深深確信沒有任何事物「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」(羅8:38-39)。
保羅清楚宣告他在神面前已稱義,完全足以得救到底。雖他在羅馬書第七章中描述他可憐掙扎光景,但這不能攔阻他從軟弱中興起,也不能減少那叫他在第八章高唱得勝凱歌的信心。眾聖徒都熟悉這成聖的爭戰。他們雖在自己罪孽重擔下歎息,卻以得勝的信心超越一切的恐懼。
神是公義的審判主,正如大衛所說「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,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」(詩51: 4)。他恩待我們這些蒙憐憫的器皿,正如他對摩西說「我要憐憫誰,就憐憫誰」(出33:19)。神以這句話回應摩西替百姓的代求。因此,我們清楚看見那些失喪之人的罪,在神面前得赦免而稱義。因神既然恨罪,他只能愛那些他已赦罪稱義的 人。這就是神稱我們為義的奇妙計畫:我們因有基督的義遮蓋,就無須懼怕我們原本應得的審判;雖然我們應當被定罪,卻已經被稱義,這不是因為我們裏面有義,乃是因從基督而來的義,歸算在我們身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