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3.14.4-5a] 約壹5:11-12 沒有基督,就沒有真聖潔;稱義惟靠恩典
使徒約翰所說的是真實的,沒有神兒子的人就沒有生命(約壹5:12);那些不在基督裏的人,不論他們是誰,不論他們所作所為是什 麼,他們一生都是在奔向滅亡,永死的刑罰。我們的信仰並非根據行為之律,乃是根據信心之律來區別義人和不義的人,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(羅14:23),所以外表看來的善行,若不出於信靠神之心,其實就是惡行。我們可將靠自己熱心行善的人,比喻成參加賽跑而跑錯方向的人。因為那離開正道的人,越努力往前奔跑,就越遠離目的地,也就越加可憐。因此,在正道上跛腳,遠比偏離正道奔跑要好。最後,人若沒有與基督連結交通,就不會成聖。顯然,這些人是壞樹,他們能結出在人眼中看為美麗、甚至吃起來甜蜜可口的果子,實際上卻是壞果子。
若人沒有藉信心與神和好,他一切所思想所計畫或所行的,都是被咒詛的,不但無法被稱為義,反該被定罪。使徒早已見證「人非有信,就不能得神的喜悅」(來11:6)。我們還有何疑惑和辯論麼?
我們若將神的恩典與人天生的光景作直接對照,就能更清楚顯明此事實。因為,聖經宣告:神在人身上找不到任何配得他施恩惠之處,反而是神先白白的恩待人。死人如何能使自己獲得生命呢?但當神光照我們使我們認識他時,聖經描述這是叫人出死入生(約5:24),叫我們成為新造的人(林後5:17)。在這描述救恩的喻像上,使徒保羅頌讚神對人的恩典,說:「神既有豐富的憐憫,因他愛我們的大愛,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,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」(弗 2:4-5)。他在另外的經文論到亞伯拉罕是信徒蒙召的預表,說:「那叫死人復活,使無變為有的神」(羅4:17)。我們既然是「無」,還能做什麼呢?
在約伯記中,神用以下的話勒住人的傲慢:「誰先給我什麼,使我償還呢?天下萬物都是我的」(伯41:11)。保羅引用這話(羅11:35)時,總結說:我們不要以為自己還有什麼可獻給神的,其實我們所有的不過是貧窮與虛空,全然的羞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