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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14日[3.14.11b] 林後518-19;弗28-9 信徒唯獨因信稱義,因信而活

[3.14.11b]  林後5:18-19;弗2:8-9 信徒唯獨因信稱義,因信而活
        使徒保羅清楚教導,我們是唯獨因信基督稱義,這義不是出於行為(弗2:9)。同樣,當先知說:「義人因信得生」(哈2:4),這並非指那些不虔不義之人說的。惟有神能改變他們,賜給他們悔改的信 心,他們才能被稱為義。「義人因信得生」這句話是指被稱為義的信 徒,神應許他們藉信心得生命,並非藉著行為。
        保羅明確的教導「唯獨因信稱義」,他引用大衛的話:「得赦免 其過……這人是有福的」(詩32:1;羅4:7),這就除去了一切可能的疑惑。我們確定大衛所指的,並非不敬虔的人,乃是像他自己這樣的信徒。因為他是根據自己親身經歷,憑自己的良心說的。所以,我們得著稱義的福分不僅僅是一時的,乃是一生之久都要倚靠此恩典,因信而 活。
        最後,保羅見證說,「唯獨因信稱義」是白白與神和好的信息,不只是傳揚一兩天而已,乃是在教會中要永續不斷的宣講見證(林後5:18-19)。因此,信徒的一生到死所擁有的義,是聖經所說「信基督 的義,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」(腓3:9)。因為基督永遠是那使我們與父神和好的中保;他的死有永恆的功效:即潔淨、除罪、贖罪、以及完全順服,這足以遮蓋我們所有的罪。
        保羅在以弗所書並非教導說,我們只是靠恩典作為得救的開始;他乃是說,我們得救從始至終,都是本乎恩,「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」(弗2:8-9)。救恩的福音是唯獨因信稱義,義人必因信得生、因信而活。所以「這義是本於信,以致於信」(羅1:17),完全不是出於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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