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3.15.3b-4] 約1:16 善行一切的價值都來自神的恩典
人因自己不潔,玷污他一切善行。因人一切的行為,不論他有多完美,都在某種程度上受污染。當神審判人的最佳行為時,他看到的是他自己的義與恩典,和人的敗壞羞辱!善行蒙神悅納,也蒙神賜福。善行蒙神極大賞賜,非因人配得,乃因神的恩慈賦予這些善行有價值。神出於自己的恩典賜給人們所不應得的獎賞,而人們卻不知足,反野心勃勃將那完全來自神恩的善行,竊為己有累積功德,這是何等的忘恩負義!
我們訴諸人皆有的常識:有人因他人的恩典而有土地使用權,卻宣稱那塊土地的所有權是屬於他,他是如此忘恩負義,豈不應當被剝奪這使用權嗎?同樣的,若一個奴隸被主人釋放之後,卻隱藏自己以前奴隸身分,宣稱自己是生來的自由民,難道他不是應該再作奴隸嗎?因為享受恩福的惟一合法方式是:不要宣稱自己不是領受的,也不要竊奪那賜恩者所應得的稱讚;反應將賜恩者所賜的,視為仍在他主權下。若我們待人尚如此,何況我們對待神呢?讓我們每一人都省察自己。
人們若是根據聖經來看善行,就會約束其悖逆自傲之心。聖經說,我們的善行總是被眾多罪惡玷污,並且因此得罪神,惹他發怒。我們的善行不可能平息神的忿怒,也不可能有功德促使他喜悅我們!然而,神是照他自己的豐富憐憫恩待我們,沒有照他至高公義察究我們的罪惡;所以,他能悅納我們靠他恩典所作的善行。因這緣故,雖然我們不配 得,神仍以無限的恩福賞賜我們,包括今生和來生。
信徒蒙福是出於神白白恩典的賞賜(約1:16)。神說:「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;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。你們都來,買了吃;不用銀錢,不用價值,也來買酒和奶」(賽55:1)。因此,神賜給敬虔之人的一切,都是為了幫助他過成聖生活;我們所得的恩福,完全是出於神的慈愛。然而從神的恩典以及領受恩典的我們身上,神見證他在乎我們的行為。神為了顯明他對我們的愛是何等大,他賜恩使我們行善,使我們得他的賞賜,使他榮耀的恩典得著稱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