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3.20.8] 來4:14-16 我們當謙卑的來到神面前求憐憫
禱告的第三個原則是:凡是來到神面前禱告的人,要謙卑的將一切榮耀都歸給神,棄絕一切的自誇和自義;總之,應當除掉一切的自信,免得我們認為自己有絲毫可稱讚的,就變得自高自大,以致神掩面不聽,而我們遭滅亡。聖經有許多例子,論到神的僕人謙卑順服,剷除一切高傲;他們當中越是聖潔的僕人,來到神面前時,越是謙卑惶恐。
蒙神自己稱讚的但以理,如此說:「我們在你面前懇求,原不是因自己的義,乃因你的大憐憫。求主垂聽,求主赦免,求主應允而行,為你自己不要遲延。我的神啊,因這城和這民都是稱為你名下的」(但9:18-19)。他也不像一般人以某種詭詐的說詞,將自己混在眾人中。他乃是在神面前承認自己的罪,祈求投靠神的赦免,他直接宣告「我承認我的罪和本國之民以色列的罪」(但9:20)。
大衛以自己為例勸誡我們謙卑:「求你不要審問僕人,因為在你面前,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」(詩143:2),以賽亞禱告:「你曾發怒,我們仍犯罪……我們都像不潔淨的人;所有的義都像污穢的衣服。我們都像葉子漸漸枯乾,我們的罪孽好像風把我們吹去。並且無人求告你的名,無人奮力抓住你。原來你掩面不顧我們,使我們因罪孽消化。耶和華啊,現在你仍是我們的父!我們是泥,你是窯匠;我們都是你手的工作。耶和華啊,求你不要大發震怒,也不要永遠記念罪孽。求你垂顧我們,我們都是你的百姓」(賽64:5-9)。
你要注意:神的僕人別無所靠,他們所確信的只是:自己是屬神的人,神必顧念他們,所以永不失望。同樣,耶利米說:「耶和華啊,我們的罪孽雖然作見證告我們,還求你為你名的緣故行事」(耶14:7)。凡是因己罪憂傷和自責的人,應當向主顫抖跪拜,禱告求主,唯獨將榮耀歸給主,我們的神;在主前求憐憫,求主憐憫我們,因為我們得罪了主。